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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有胃溃疡,治疗过了,现什么症状都没有了,是彻底好了吗?
胃溃疡不疼了,是不是就彻底好了?经常在门诊遇到一些胃溃疡患者,胃不舒服的时候就吃药,症状一好转就停药,导致症状反复发作,他们反而还抱怨胃溃疡怎么老是治不好。其实,不是胃溃疡难治愈,而是没有规范治疗,很多时候虽然症状没有了,但溃疡仍然是存在的。一般情况下,胃黏膜修复时间至少需要一个月,大多数的胃溃疡需要服药6-8周后才能彻底治愈,在溃疡未彻底治愈前就停药,很有可能导致溃疡的复发或加重,甚至出现出血、穿孔以及ai变等并发症。而要了解胃溃疡是否彻底治愈,需要胃镜下观察评估,这也是为什么胃溃疡患者在规范治疗后需要复查胃镜。总之,如果患了胃溃疡,那需要在医师指导下规范服药和定期随访复查。
首先了解胃溃疡是怎样形成的,胃是人体特殊的器官,它与外界是相通的,意味着它随时受到外界各种不利因素的攻击。(各种攻击因子包括1、生物因子,如幽门螺杆菌。2、化学因子,如各种药物,过酸过碱物质。3、物理因素,如太粗糙的食道,过冷过热的食物)。但胃粘膜是天生带护甲的。只有当攻击因子强于保护因子时,才会破坏胃粘膜表面的平衡,而造成粘膜的损害,当这种损害持续着,那么胃粘膜损害加重,由胃炎→_糜烂→胃溃疡的转变。
其次,溃疡的愈合分两个期,红色瘢痕期、白色瘢痕期,治疗到红色瘢痕期时,各种溃疡引起的腹痛症状基本都消失了,但处于这一期的溃疡愈合是不稳定的,很容易复发。只有到达白色瘢痕期,溃疡瘢痕才是比较稳定的,不容易复发。这个过程大概需要治疗3一6个月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的溃疡老是反反复复的发作,就是因为没能坚持,在红色瘢痕期就停止服药了。
至于你的溃疡是否彻底好了,不再发作了,第一要看当时治疗到了什么程度。第二要看你原来造成溃疡形成的因素是否已彻底消除。
最后一点,人只要还活着,胃里头那场战斗就永不停息,不是东风压倒西风,就是西风压倒东风。一旦攻击因子获胜,溃疡的形成又在路上。对于疾病来讲,就没有“彻底”这俩字。
胃溃疡的治疗需要一个过程,根据病因不同,治疗时间也不一样!尤其是由幽门螺杆菌及胃酸过多引起的胃溃疡,不能仅凭症状没有了就暂停吃药。
幽门螺杆菌要通过检查,先确定治愈了幽门螺杆菌感染才行,否则会反复出现胃溃疡
胃酸过多导致的胃溃疡***用抗酸治疗,使溃疡完全愈合,愈合的时间一般需要8周。在溃疡完全愈合以前,症状往往早已消失。因此,绝对不应以症状消失作为停止抗酸治疗的标准。否则,症状会迅速重现,这实际上是原有溃疡的恶化而不是疾病的复发。抗酸治疗的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。
因此建议您根据医嘱用药,不要提前停止吃药
你好
对于整个胃病(不单指溃疡)来说,在经过治疗后,没有了任何症状,并不是说就完完全全好了。
为什么这么说?
因为胃病的特点就是就是反复发作,所以,通过治疗后,身体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后,建议先去医院做个复查,然后确定病情是否已经痊愈,药物是不是应该停止,毕竟,是药三分毒,吃药多了还是不好的,但要是病情只是暂时隐藏了,并没有痊愈就停止药物的治疗,这样就容易导致,病情的复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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